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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实施与适用——辽宁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活动 分享

责任编辑:辽宁省律师协会日期: 2024-05-24 阅读:1,17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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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辽宁省律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法律理论与实务水平,2024年5月19日下午,辽宁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在辽宁工会大厦三楼多功能厅举办行政复议法专题实务培训。培训采取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省120余名律师现场参训,150余名律师线上参训。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周克剑、副监事长孙奎斌出席本次培训,辽宁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一处安永生处长、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徐一凡法官受邀授课。培训由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李强副主任主持。

安永生处长以《新行政复议法解读》为题,围绕行政复议在行政争议化解体系中的地位、行政复议的独特制度优势、行政复议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实务中特殊问题等角度,结合行政复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行政机关的视角讲解了行政复议法修改后的具体适用问题。

徐一凡法官从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的角度出发,结合审判实际,从当前行政审判的主要任务和具体做法、行政审判和复议中的实务问题以及对行政复议工作实务问题的回应三个方面深入浅出的分享了在审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授课嘉宾在业务理论与实务操作方面,为辽宁省律师办理行政案件提供了参考和思路,与会培训的成员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将举办更多的行政法律专项活动,推动行政法领域的行业交流,促进辽宁省律师紧跟行政领域的发展前沿,为辽宁省行政法专业领域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