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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鞍山市律师协会进一步协同推进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座谈会 暨优秀青年律师驻法院推介指导应用培训会召开 分享

责任编辑:日期: 2023-06-06 阅读:42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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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律师协会进一步协同推进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座谈会暨优秀青年律师驻法院推介指导应用培训会在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8楼执行指挥中心召开。法治报辽宁站站长张国强,鞍山市律师协会会长成守印出席会议。鞍山市两级法院副院长、立案庭负责人、法官代表、驻院调解员和中立评估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各业务庭负责人30余人,鞍山市律师协会诉答文书规范化指导小组青年律师25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继军主持。

会议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首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介绍两级法院诉答文书应用情况。立案一庭庭长王迪介绍了自去年9月开始,在全市两级法院试点诉答文书应用的情况。九个月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适用诉答文书规范化案件9000余件,全市70多家律师事务所参与了推广活动。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对全市两级法院提质增效起到了显著效果。

随后,律师代表与全市两级法院立案庭法官就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进行座谈。成守印和三位律师代表分别谈了诉答文书规范化试点以来自己切身感受到的变化——办案思路更清晰、当事人接洽工作更深入、法院的庭审效率更高。成守印说,未来要把自身工作与诉答文书规范化更紧密的结合,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两级法院的法官代表对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推行以来,规范化文书与优质庭审之间的关系,目前规范化起诉状与规范化答辩状之间尚存的可以提高的点,以及如何继续推广诉答文书规范化法院所作的努力。

最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继军讲话。他说,听了法官和律师的发言,深切体会到了这次诉答文书规范化的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改革是困难的,对律师和法官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事人是自身利益最佳的守护者,律师和当事人都要明确自己的请求权基础为何。所以好的起诉状和答辩状就要达到形成对等交锋的理想状态。律师和法官作为法律共同体,应当有共同的法律语言。希望未来我们一起努力,将改革推向深入,推向更加细致的领域,更好地维护当事人权益。下一步希望各位律师多参与、多思考,多互动,把改革推向更高目标,形成鞍山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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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举行了优秀青年律师驻法院推介指导应用培训会。首先由市律师协会对如何协同应用规范化诉答文书进行培训。培训由宋世枭律师进行。宋世枭从自身工作实践出发,从律师工作和法院推广协作两个方面向市律师协会诉答文书规范化指导小组律师提出工作建议。随后千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黄茜、铁西区人民法院道交团队负责人赵紫峰法官、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王瑶分别进行了诉答文书规范化培训。法官从立案与审判工作实际出发,通过案例、法学理论、请求权基础等角度,将法院在下一步推广过程中需要律师着重掌握的诉答文书的格式内容、目录编排、如何实现实际应用效果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会议最后,成守印做了发言。他首先感谢参加推广活动的律师对市律师协会工作和法院工作的支持。他勉励大家,打铁尚需自身硬,每一位即将进驻法院协助推广的律师,要熟悉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的内容,在推广工作中要多和立案法官沟通,协助法院做好推广工作的同时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

本次会议是为进一步深化诉答文书规范化应用,将此项改革工作向广、向实推进。鞍山市律师协会组织优秀青年律师成立鞍山市律师协会诉答文书规范化指导小组,未来这些律师将走进鞍山市两级法院立案庭,配合法院进行诉答文书规范化推广。相信经过全市两级法院和市律师协会的共同努力下,为我省我市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